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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rauss,Johann 施特劳斯,约翰(子,1825—1899) 奥地利小提琴家,指挥家,圆舞曲及其他维也纳轻音乐的多产作曲家。其父老约翰·施特劳斯
老约翰-施特劳斯
1月15日
奥地利圆舞曲作曲家.幼年为学徒工人,后习音乐,15岁入舞蹈乐队拉中提琴.1824年后,从事”维也纳圆舞曲”创作.1830年在维也纳建立花园舞厅乐队,演出他的圆舞曲,获得成功.后曾率领他的乐队到欧洲许多国家演出.一生共创作圆舞曲150首,波尔卡舞14首,加沃特舞曲28首,还有一些其它作品.其中<<拉德茨基进行曲>>较为著名,老约翰-施特劳斯被誉为”圆舞曲之父”,他的圆舞曲发展了奥地利民间舞曲和专业传统,给他的儿子小约翰-施特劳斯的创作以很大的积极影响.
他儿子也是圆舞曲等作品的名作曲家,著名的《拉杰茨基进行曲》出自他的笔下。小约翰·施特劳斯从德雷赫斯勒学作曲,1844年自办乐队,1849年与其父的乐队合并,巡回演出于奥地利、波兰、德国各地。指挥圣彼得堡的夏季公园音乐会(1855—1865)与宫廷舞会(1863年起),并访问巴黎、伦敦、意大利和美国。作有轻歌剧十六部、芭蕾舞剧一部、圆舞曲、波尔卡、加洛普等舞曲。最成功的歌剧是《蝙蝠》(1874)和《吉普赛男爵》(1885)。圆舞曲中有许多内容丰富、优美如画、堪称维也纳交响诗的佳作,如《蓝色的多瑙河》、《维也纳森林的故事》和《皇帝圆舞曲》。要真正领略这些作品的风味,必须严格按其细腻的配器富有艺术性地演奏,例如《维也纳森林圆舞曲》中必须用齐特琴
约翰·施特劳斯,英文名是Johann Strauss。奥地利非常有名的作曲家、指挥家、小提琴家、钢琴家。出生于音乐世家,不仅音乐基因非常强大,当然也和他后天的努力有着很大的联系。
我记得书上写的是,他的爸爸约翰?施特劳斯就是自学成才的音乐家,建立了当时的音乐王朝,被称为“圆舞曲之父”。约翰超越了他的父亲,创作了《蓝色多瑙河》。
他一生的创作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。
第一时期为1863年以前。在这个时期,他基本遵循维也纳圆舞曲的古典模式,但是相较于父辈的作品来说,更具有他那个时代雍容又高雅的活力。
第二时期为1864—1870年。在这个时期,他的创作已经趋于成熟,《蓝色多瑙河》就是那个时候的作品,这部作品后来被誉为“奥地利的第二国歌”,可见奥地利文艺界对他的作品的认可。(下图是蓝色多瑙河一隅)
第三时期为1871—1899年。在这个时期,他主要从事轻歌剧创作。《蝙蝠》(1874)和《吉卜赛男爵》(1885)这两部作品,在奥地利轻歌剧当中脱颖而出,是约翰优中选优的作品。(下图是吉普赛地区一隅)
约翰施特劳斯一生的音乐作品有很多,《蓝色多瑙河》巩固了他“华尔兹王”的地位,以创作圆舞曲见长,约翰?施特劳斯一生追随父亲的足迹,为奥地利的音乐史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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